投资项目代码 | 2112-441322-04-01-85323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博罗县园洲镇上园路改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博罗县园洲镇上园路改建工程(二标段)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县及以上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园洲镇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东坡大道—上园路为规划的一条南北—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建设工程起点位于东坡大桥南桥头,基本走现状道路中心线,与现状从莞高速(高架桥段)共走廊,往南延伸,与永和路、世纪一路、绿化北路、杨花路、园洲大道、龙江东江大桥以及博园路等规划主次干路及支路相交,经过下廖、上廖、坎头、桔龙、桔头新村、岭贝村等,终点位于博园路交叉口,道路全长约7.45km,其中第二标段长约5.313km,道路红线宽度为68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沥青罩面。其中:与从莞高速共走廊段约1.315km,采用双向八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50km/h。上园路标准段约3.998Km,采用双向八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60km/h。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含道路升级改造及对路面进行沥青罩面敷设)、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的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7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328.91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②总监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④监理员3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款第(1)条要求的相应企业资质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2家);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6)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承接过建安费金额≥8000万元的城市主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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