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监理单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监理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106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106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桥项目的智能交通工程监理工作。工程内容包含:对交通信号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电子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事件检测系统、限高架系统、弱电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监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8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暂定2年(73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项目全部结束视为服务终止。
2.9 招标范围:拟招一家单位,负责合肥市重点局市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监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监理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住建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工程监理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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