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色达县X118霍卡路(G548至霍西乡甲日玛村炉霍县卡娘乡公路改建工程)美丽乡村路(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达县公路段,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色达县依法依规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色达县公路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色达县境内,路线起于色达县霍西乡G548(K181+740)相交处,在K0+045处跨越色曲河,沿既有道路布线,途经霍西乡瓦热柯村,止于色达县与炉霍县交界垭口处。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基宽度采用7.5m,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约24.669公里;其他未尽事宜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相关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初勘、初测、初步设计、详勘、详测、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及施工招标配合等(不含项目开工前置要件)。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资质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段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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